中国公民个人赴韩国签证 - 大韩民国驻武汉总领事馆指定送签单位
- 短期商务(C-2)
- 驻在及企业投资者的随行家属(F-3)
- 随时访问企业人(C-2)
- 与资源/能源有关的访问(C-2)
- 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C-3)
- 配偶等的访问(非居住目的)(C-3)
- 邀请配偶父母访问(C-3)
- 促進韩中两国人员交流(C-3)
- 留学(D-2-F)
- 返签证
- 请仔细查看签证类型说明内容,若因签证类型错误导致拒签,我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 所需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单位联系电话必须能有效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
- 各类签证申请办理时间不等,请预留充分办证时间,以免影响赴韩时间安排
短期商务(C-2)签证
签证对象:
- 准备外国企业的国内分社或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设立而进行短期活动的人员,与国内分社进行业务联系的人员
- 由国内公/私机关邀请入境与国内企业签定采购合同,进行市场调查,或洽谈业务的人员
- 以学习进出口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使用等为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 以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所需韩方材料:
- 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 事业者登录证明(法人登记簿誊本)或固有号码证
- 纳税事实证明
- 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 的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 印鉴证明原件 ※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3,5项材料
※ 2, 3, 5项需要提交到签证申请日为止3个月内的有效材料。如果所提交的材料已超过3个月有效期,则有可能被需求补充最新材料,签证的签发时间也会因此而推迟
※ 以参加展览会, 博览会, EXPO等目的而申请时,韩国主办方需提供有关活动的介绍材料及中国境内被邀请人员的总名单.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个人简历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 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驻在及企业投资者的随行家属(F-3)签证
签证对象:
- 驻在及企业投资者的随行家属
所需韩方材料:
- 无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武汉总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随时访问企业人(C-2)签证
签证对象:
- 在国有企业或与韩国年贸易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私有公司任管理人员以上职务, 或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
- 以商务签证入境2次以上无非法滞留的情况,并在与韩国国内企业有贸易事实的国有或私有企业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所需韩方材料:
- 无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 营业执照等营业许可书复印件
- 出差派遣书
- 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等能够证明贸易事实的材料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与资源/能源有关的访问(C-2)签证
签证对象:
- 为开发、销售资源/能源而设立公司,或应韩国企事业单位邀请,赴韩洽谈,签约者
所需韩方材料:
-
※ 持有资源/能源相关合同
- 相关合同书
- 事业者登录证明书
-
※ 未持有资源/能源相关合同
- 邀请书原件
- 事业者登陆证明书
- 资源/能源开发销售相关证明
- 印鉴证明原件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公证过的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 营业执照等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 出差派遣证明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在本领事馆管辖范围内的)
短期综合(C-3)签证
赴韩目的:参加各种活动及会议
签证对象:
- 以参加各种活动及会议(公认的国际会议),参观、文化艺術、参加宗教仪式、收集学術资料及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以盈利为目的者除外)
所需韩方材料:
- 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 事业者登录证明(法人登记簿登本)或固有号码证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个人简历
-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短期综合(C-3)签证
赴韩目的:配偶等的访问(非居住目的)
签证对象:
- 韩国国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
所需韩方材料:
- 家族关系证明书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复印件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 随行子女只需1~3项
短期综合(C-3)签证
赴韩目的:邀请配偶父母访问
签证对象:
- 为参加婚礼等而进行短期访问者
所需韩方材料:
- 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 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 居民登录表誊本
- 家族关系证明书
- 印鉴证明原件
- 结婚典礼有关材料(请柬或礼堂的签约合同书)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全家福合影)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短期综合(C-3)签证
赴韩目的:促進韩中两国人员交流
签证对象:
- 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持有国家承认资格的专业人员
-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教师以上的教员及中小学教师
- 使领馆馆长承认的有名艺术家、演艺人员及运动员
- 曾为国家队运动员,或电视节目固定演员、嘉宾,国际电影节获奖者,高知名度的作家、画家等 - 每月所得在5,000元以上者(年6万元)
- 年满60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 “211工程”重点大学毕业生
-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在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科长以上级别职员
所需韩方材料:
- 无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可以证明属于以上各项签发对象的证明材料
- 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份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最近6个月以内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交易记录
-可以确认最近6个月存取款记录的存折复印件
-汽车或房产所有证明、社会保险加入证明 - 出差(派遣)命令书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非当地领事馆管辖范围,能用在职证明确认居住地属于当地领事馆管辖范围的可免此项)
短期综合(C-3)签证
赴韩目的:留学
签证对象:
-
根据韩中大学之间签署的大学生交流协议选拔的学生(仅限中国国籍),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
- 在4年制大学或研究生院学习1年以上的人员(在校生)
- 获得韩国邀请大学标准入学许可的学生
- 过去没有非法滞留等事实的学生
所需韩方材料:
- 标准入学许可书
- 韩中大学之间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MOU)
所需中方材料:
- 护照
- 1张照片
- 1张签证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在学证明书及成绩证明书
- 所属大学的校长发给的推荐函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